合肥晚报讯本报曾报道的“冒名办信用卡套现十多万”一案,近日有了结果,被告人梁建年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,并处罚金10万元;继续追缴被告人梁建年违法所得5500余元。
2007年5月至11月,梁建年以招工为名,从中介公司骗取找工作人的简历、身份证复印件等个人信息,信用卡套现,然后利用这些信息,假他人之名向银行申请办理多张信用卡。之后他利用这些信用卡恶意透支12.98万余元。
合肥市包河区法院考虑到被告人梁建年在法庭认罪态度较好,并且案发后其亲属主动退赃2.95万元,另以一辆价值9.48万元的别克轿车冲抵部分赃款,遂作出上述判决。